如需资助,请致电我校资助中心电话:0851——85812223
一、国家奖学金: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本专科在校生,每生每年10000元。
二、国家励志奖学金:奖励资助品学兼优、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本专科在校生,每生每年6000元。
三、国家助学金:分档实施,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。
四、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:政府主导、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免担保、免抵押信用贷款,用于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,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。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贴付。
五、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: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、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。服义务兵役前正在就读的高校学生(含新生),按国家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、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。对退役一年以上,考入高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实行学费减免。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。
六、绿色通道: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,可在开学报到期间,通过高校开设的“绿色通道”先办理入学手续。入学后,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,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。
七、校内勤工助学: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,每年在校内安排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,贫困学生通过勤工俭学获得资助,从而顺利完成学业。为600元/月——1200元/月。
八、“一个都不能少”资助政策:为了解决学生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,导致家庭失去经济收入,学校对此类学生兜底资助标准:一档8000元/年、二档5000元/年、三档3000元/年。